华政2022年硕研复试须知录取工作办法!

                                                                                                   时间: 2023-12-05 01:03:39   作者: 小型卧螺离心机

详细信息

华政2022年硕研复试须知录取工作办法!

  为保证网络远程复试顺顺利利地进行,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并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考生需按照学院要求的时间,登陆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学生版()上传复试相关材料,材料明细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招生信息系统登陆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初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8位。登录后考生可修改密码。上传资格审核检查材料,请考生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压缩包的扩展名为zip。

  压缩包文件名为准考证号+姓名fs;压缩包内的文件请按材料名称进行命名,如学位证书扫描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学位证书。考生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要上传的文件,再点击复试材料上传文件,文件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材料提交。

  1、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

  3、考生复试时须按学院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完成考生身份核对及验证。复试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方式更改声音和变换面容。

  4、考生复试采用双机位,主机位使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在线面试平台用于复试,辅机位使用腾讯会议系统用于监控复试环境,主机位准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1台(带有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辅机位准备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平板电脑1台(带有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设备详细配置见第三部分。

  5、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复试全程处于独立无干扰状态。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得有其他人员。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互联网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模拟测试时,应检查网络设施、环境光线、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设备等,确保达到复试要求。复试应保证与模拟测试场所、环境、设备一致。

  6、主机位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时须全程开启音频视频,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免冠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面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操作双机位设备。辅机位登录腾讯会议视频会议系统作为远程面试云监考及备用设备,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8、 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稳定联网且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如来电、信息提示音等),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9、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问题导致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学院复试考试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1)电脑操作系统需为windows8以上版本(支持苹果OSX系统),无硬性硬件要求,原则上系统能流畅运行、不频繁卡顿即可。

  (2)需配有功能正常的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如笔记本电脑自带以上设备且功能正常,可不另配。

  (3)需安装最新版本的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下载地址:。

  (5)需关闭一切非必须软件、网页(尤其是微信、QQ、迅雷、各类电脑管家等易弹窗软件)等,保证面试全程无弹窗、无面试必须外的一切操作。

  (1)需安装腾讯会议客户端。下载地址:页面中点击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请勿从其他途径下载客户端)。

  (4) 关闭除要求开启的软件外的一切非必须软件,避免弹窗,且复试全程不允许操作该设备。

  (1)原则上网络应为常用(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的百兆以上宽带或光纤,尽可能的避免使用多人共用的网络。

  (2)主机位、辅机位均应使用线接(推荐)或Wi-Fi等稳定形式连接网络,保证面试全程不出现掉线、卡顿等现象。

  1、考生需按照学院安排进行模拟测试,熟练掌握网络远程面试流程。正式复试开始前两天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在线面试平台点击“设备检验测试”按钮进行设备检验测试,提示设备检验测试通过(即摄像头画面正常、麦克风收音正常、扬声器放音正常)后可等待面试。

  2、如在设备检测环节提示不通过,请及时调试或更换设备再次尝试,直至检测通过后方可正常取号。

  3、考生需在规定时间随机取号,取号后请勿对设备做任何调整或更换,避免面试时出现意外。

  4、复试开始前,请考生提前1小时开启主机位、辅机位:主机位关闭其它软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在线面试平台并等待;辅机位按要求摆放,腾讯会议会议室登录的会议号、密码将通过短信发送给考生,考生进入视频会议后不再对辅机位进行任何操作。

  5、待主机位出现邀请弹窗时,请考生及时点击接受邀请,此后将郑重进入面试,请勿再对主设备做一切非必要操作。

  6、面试全程考生均不允许对主机位、辅机位做一切考官要求以外的操作,否则视为违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如在面试过程中出现任何非人为因素导致面试中断,请考生勿因慌乱而自行操作主机位、辅机位,我校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为便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联系,在复试阶段应保持电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已更换,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

  8、面试结束后主机位、辅机位均会自动退出视频,请考生勿自行操作。在主机位、辅机位自动退出视频后,考生方可自行操作设备。

  2、教育部规定,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做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3、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组织作弊、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定罪量刑。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有关精神,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本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审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各学科招生计划分配方案,以及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考生名单。

  4、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审议学院各学科复试工作人员名单,组织实施各学科复试录取工作。

  5、学院统筹成立各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学院指派专人担任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复试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6、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制定与发布,统筹协调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协同有关部门处理。

  7、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网络远程复试技术指导,确保满足网络远程复试的软硬件要求。

  2、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础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拟定我校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要求。各学科专业应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原则上为差额复试,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原则上按不低于1:1.2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报考时申请为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总分和单科分均在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学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复试中,采取“一平台”(同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对已录取的新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做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体检。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做全面、有效监督。

  3、研究生院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及时进行处理。

  4、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与所在区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对接,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